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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 第一轮“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作者:国际经济与旅游管理学院 时间:2015年10月19日 17:01:46 点击数:

各团支部:

“推优”是党团共建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着力点,也是增强团员青年团员意识的重要载体。根据浙外团〔2015〕18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第二轮“入党推优”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第二轮“推优入党”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请各团支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严把质量关,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一)推优对象的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明确,政治态度端正。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提交过入党申请书,入党动机端正。

2.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党校、团校、党章学习小组的学习,熟悉党团的基本知识,二年级以上学生取得团校学习的结业证书优先。

3. 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在综合素质考评中获得较好名次(上一学期非毕业班:名次列全班的40%之内,其中大一第一学期不考虑成绩;毕业班年级:名次列全班的50%之内)。

4. 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的义务。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模范遵守团的纪律,在青年中有较高威信,为团支部的集体建设做出一定的贡献。

5.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青年先进模范人物可由团支部直接提名,由支部大会通过后确定为推优对象。

(二)推优比例:

各年级推优人数比例如下:各班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8%。

二、推优的具体步骤:

1. 推优以团支部为单位,需各团支部召开团员会议,在介绍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情况后,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候选人。再由支部全体团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团支部在选拔过程中要注意考察要求入党的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机。结合本人表现,形成推优决议,报党支部、学院团委备案。

2. 学院团委对团支部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研究审核,并签署意见,同意上报的,由推优对象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团员入党推荐表》一式二份,由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报上级校团委审核。

推荐对象为团支部书记的,由学院团委听取团员意见后向校团委推荐,团委审核同意后向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推荐。

三、时间安排:

10月16日—10月19日 宣传发动

10月20日—10月25日 各团支部召开支部会议,民主

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候选人

10月27日 各班级上报推优名单

四、上报要求

(一)入党推优表格一式两份,校团委盖章后,一份发回所在党支部存档,一份交校团委留档。以团支部为单位填写电子名单汇总表。

(二)各团支部请与10月26日前将纸质推优表(一式两份)、推优表电子稿(word格式)及推优名单汇总表电子稿交到学院团委组织部。联系人:梁汲媛88213123,

共青团浙江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