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有关管理规定及工作要求,现对2017年项目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检查对象:
除2017年新立项项目外所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含重大转重点、重点、一般和青年项目,以下简称某年项目),不含修改复审、已经提交结项的项目,今年底前预备结项的项目也可不参加年检。
检查工作要求:
1、年度检查以中期检查为重点,所有项目在研期间都应进行一次中期检查,其他年度(除立项、结项年度)提交进展报告。
2、本次进行中期检查的主要为2016年项目,以及2016年未参加中期检查的2015年项目。课题组应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参加检查,其他在研项目提交项目进展报告(见样例);2016年项目如原定在2019年7月以后完成的(以项目申请书为准),可以在明年参加中期检查,但本次应提交简要项目进展报告。如有已逾期但未办理延期申请,或原定结项期在三个月内但确定届时无法提交结项等情形,需要申请延期或其他变更事项的,应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报批。
3、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年度检查,确保应检尽检;以年检为契机督促各项目按进度、高质量推进研究;应严格控制申请延期,提醒应结题或临近清理年份项目加紧结项。计划年底前提交结项而申请本次免检的,如未按时提交,届时需作出情况说明,无正当理由或未予说明的,公开通报批评并记入课题申报诚信档案。
4、各学院(部)填写本单位《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情况汇总表》,确需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另行填写《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延期汇总表》。
以上所涉材料中,各项目负责人将材料提交到各学院(部)科研秘书,各学院(部)需提交到科研处的材料包括:(1)中期检查项目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其他各项目的进展报告(电子稿);(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有申请变更的交纸质审批表一式2份,如无重要事项变更则不需提供);(3)《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延期汇总表》(电子稿)。各学院(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如有项目重要成果要报需上报全国社科规划办或省社科规划办的,可由课题组自行提交或通过各学院(部)本次一并提交。
特此通知。
若在信息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科研处联系人:徐荣祥,电话:88218266,
E-mail:zisukyc@163.com
科研处
2017年11月7日
附件:
1.《我校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览表(2016年及以前立项)》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展报告(样例)》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5.《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
6.《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延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