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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旅游管理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作者:国际经济与旅游管理学院 时间:2018年11月09日 09:28:12 点击数:

国际经济与旅游管理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适用2017级、2018级本科学生,2018级高职学生)

 

转入条件、选拔推荐依据、接收条件等请参照《国际经济与旅游管理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见附件1)。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转入计划 国际经济与旅游管理学院

序号

年级

专业

班级人数

转入人数

层次

1

2017

17国际经济与贸易1班

38

8

本科

2

2017

17国际经济与贸易2班

38

本科

3

2017

17国际经济与贸易3班(全英)

32

7

本科

4

2017

17国际经济与贸易4班(全英)

29

本科

5

2017

17旅游管理1班(全英)

28

6

本科

6

2017

17旅游管理2班(全英)

29

本科

7

2017

17旅游管理3班(国际旅游西班牙语)

27

6

本科

8

2017

17旅游管理4班(国际旅游西班牙语)

28

本科

9

2017

17会展经济与管理

39

4

本科

10

2017

17国际商务4班(国际财务方向)

41

5

本科

11

2018

18国际经济与贸易1班

35

8

本科

12

2018

18国际经济与贸易1班

36

本科

13

2018

18国际经济与贸易3班(英语)

29

6

本科

14

2018

18国际经济与贸易4班(全英)

29

本科

15

2018

18旅游管理1班(英语)

30

6

本科

16

2018

18旅游管理2班(英语)

29

本科

17

2018

18旅游管理3班(国际旅游西班牙语)

30

7

本科

18

2018

18旅游管理4班(国际旅游西班牙语)

30

本科

19

2018

18会展经济与管理

36

4

本科

20

2018

18国际商务4班(国际财务方向)

41

5

本科

21

2018

18会计班

44

5

高职

合计

698

77


具体笔试或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人数另行通知。

附件1:《国际经济与旅游管理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

国际经济与旅游管理学院

2018年10月31日

 

国际经济与旅游管理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修订)

为了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人志向和学习兴趣,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转专业和学生学籍管理等文件规定,以及《浙江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浙外院办〔2018〕47号)的文件要求,特修订本学院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与公开的原则,所有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二、组织领导

为规范转专业工作,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赵银德

副组长:钱 晨、杨立乾

成 员: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王翰霞、郝海晶

 

三、转专业条件与办法

(一)转专业基本条件

学生转专业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方可进行转出或转入,是学院转出审核的基本依据。

1.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2.高考招生章程中相应的身体条件要求;

3.大学生入伍后退役复学,符合有关文件规定,允许转专业;

4.没有出现本细则中“不允许转专业”一栏的情况。

(二)转入审核条件

1.转入我院的学生需身心健康,个人综合素质良好;

2.转入我院的学生需能够较为清楚、客观地了解新转入专业与个人发展、个人志向、学习兴趣与学习能力之间的关系;

3.转入我院的学生需学习态度积极,能够较好适应专业转换并尽快融入新转入班级,能够较快适应新转入专业学习;

4.符合转入专业的准入条件。转入带方向的专业时,须达到转入专业方向的专业基本能力及语言要求。全英方向要求有较好的英语能力,西语方向要有必要的西语基础。需要通过学院安排的笔试或面试环节。

(三)录取办法

1.资格审查(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审核条件);

2.专业潜质与语言能力笔试或者面试。

 

四、有下列情况不允许转专业

1.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2.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3.专科专业转本科专业;

4.应予退学学生;

5.正在休学、保留学籍和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6.已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

7.从外校转入的学生;

8.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

9.其它上级部门文件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四、转专业工作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

2.按转专业条件与办法进行考核,根据当年实际情况择优录取(根据上级文件,各专业转入学生数一般不低于该专业当年招生入学人数的10%,具体招生数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3.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4.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并公示。

具体工作程序参照《浙江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五、转专业工作方案的发布

学院于每学期第10周上报各专业(类)普通生转专业方案,由教务处统一在学校网站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包括:转入条件及选拔推荐依据、计划接收人数、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时间等。

国际经济与旅游管理学院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