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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旅游管理学院 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作者:国际经济与旅游管理学院 时间:2018年05月29日 16:45:41 点击数:

为贯彻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人志向和学习兴趣,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主观能动性,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浙外院办〔2018〕27号)及学校相关精神,经国际经济与旅游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共同决议,现将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

成员:学院班子其他成员、系主任、两办主任及成员

秘书:教学秘书

二、考核录取条件与录取方法

(一)录取条件

1、转入我学院的学生需身心健康,个人综合素质良好。

2、转入我学院的学生所学课程考试合格、平均学分绩点列所学专业前30%以内综合优先考虑。

3、转入带方向的专业时,须达到转入专业方向的专业基本能力及语言要求。全英方向要求有较好的英语能力,西语方向要有西语基础。学院将安排相对应的笔试或面试环节。

(二)录取办法

1、资格审查;

2、专业潜质与语言能力考试。

三、计划接收人数

根据上级文件,各专业转入学生数一般不低于该专业当年招生入学人数的10%。具体招生数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四、其他

本实施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国际经济与旅游管理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见《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浙外院办〔2018〕27号)。

国际经济与旅游管理学院

二○一八年五月十日

17182学学期转专业转入计划 国际经济与旅游管理学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