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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外国语学院终身荣誉教授”推选和“浙江外国语学院三十年教育工作者荣誉奖章”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国际经济与旅游管理学院 时间:2015年10月08日 12:24:21 点击数:

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为纪念建校60周年,表彰在学校发展中做出重要贡献、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不懈努力的教职工,经研究,学校拟开展“浙江外国语学院终身荣誉教授”和“浙江外国语学院三十年教育工作者荣誉奖章”等荣誉的推选和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外国语学院终身荣誉教授

(一)本次推选范围及条件:在我校退休,专业技术职务为教授的教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2.曾获省功勋教师、省优秀教师及以上荣誉;

3.其他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一般要求有省部级及以上奖项)。

(二)推选程序:申请者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终身荣誉教授申请表》(附件1),于10月15日前将材料报离退办,由人事处会同离退办审核后提交学校审定确定人选。

二、浙江外国语学院三十年教育工作者荣誉奖章

(一)申请范围:在教育系统从事教育工作年限累计满三十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5年10月31日)且仍在编在岗的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员工。

(二)推选程序:申请者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三十年教育工作者荣誉奖章申请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汇总审核并签署意见,于10月15日前将材料报人事处审定。

学校将在60周年校庆庆典或其他仪式上对荣誉获得者进行表彰。今后,学校每五年组织一轮“浙江外国语学院终身荣誉教授”评选,每年组织一轮“浙江外国语学院三十年教育工作者荣誉奖章”申请工作。

人事处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88218255;邮箱:569506898 @qq.com

附件:1.浙江外国语学院终身荣誉教授申请表

2.浙江外国语学院三十年教育工作者荣誉奖章申请表

3.三十年教育工作者荣誉奖章汇总表

浙江外国语学院办公室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