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院人〔2010〕6 号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速培养造就适应我省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根据《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2001-2010年)实施意见》(浙组〔2001〕70号、浙人专〔2001〕277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度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0〕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0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层次人选除有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科技成果者外,一般应从已入选的第二层次的培养人员中产生;第二层次候选人原则上从“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省151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校高层次人才梯队中产生,对科研成果突出且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中青年教师及近几年新引进的教师,亦可申报第二层次人选。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并具良好培养前景;
(三)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出版过有影响的专著,或发表的论文被国际上认可的权威机构收录;
(四)在应用技术和工程技术设计研究、科研开发中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取得相应专利,以及在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成果,并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作为主要成员在国家或省部级等科研项目取得重要科技成果,或获得国家、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其他有影响的基金项目资助;
(六)年龄在4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一)请各学院做好本学院符合条件教师(含机关“双肩挑”人员)的宣传、组织、发动与推荐工作,按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并于5月7日前报至人事处。
(三)经学校审定后,上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批。
(一)《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报人选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表式见附件1)打印材料一份,填表前请认真阅读表中“填表说明”,并严格按照说明填写信息,照片待拟推荐人选确定后另行通知提交。
(二)《登记表》中第二至第六项栏目起讫时间均为2005年1月至2010年3月,所涉及内容均须附复印件1份作为证明材料,并按表格中所填次序为序装订成册。
(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表式见附件2)打印材料一份,由所在学院盖章,《推荐人选科研情况汇总一览表》(表式见附件3,只需电子版)。
以上三个附件表格均需电子版发送至zhicheng@zjei.net;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推荐条件,严把推荐质量,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