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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年10月08日 09:16:10 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

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已顺利结束。为进一步推动社会实践活动规范化发展,校团委决定对在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先进评选条件

1.优秀团队

社会实践活动主题鲜明,准备充分,内容丰富;取得显著的实践成果(“寻访校友”专项社会实践队伍须按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其他社会实践队伍须提供不少于2000字的社会实践总结并附新闻链接、图片等支撑材料);在当地建立“青年学子学青年习近平”学习教育实践基地的优先考虑,有明确的合作项目与服务范围,受到当地群众的欢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在新闻媒体中作过相关报道。

2.先进个人(教师/学生)

包括社会实践教师先进个人和学生先进个人。

社会实践教师先进个人:重视学生政治思想、专业素质、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必须亲自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深入学生实践地具体开展各项实践指导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社会实践学生先进个人:须全程参加某一团队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够有效组织实践团队积极实践和妥善完成实践前后相关工作实践活动结束后,能认真进行总结,撰写出不少于1500字具有较高水平的社会实践报告。

3.优秀调研论文

主题突出,思路清晰,语句通顺,调查方法正确,数据丰富可靠,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理论水平。

4.优秀组织奖

组织发动及时、广泛,筹备工作深入、细致;活动内容切合实际,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注重社会实践活动长效机制建设;活动成效显著,宣传报道深入,深受实践地欢迎。

二、校级先进评选方法

1.优秀团队

由各单位根据社会实践组织情况、社会实践小分队上报材料(包括社会实践总结、成果、新闻链接、原图照片等)按推荐名额(见附件1)进行择优推荐上报,经团委委员会议评审最终确定20支优秀团队。

2.先进个人(教师/学生)

各单位根据社会实践组织情况按照推荐名额(见附件1)对社会实践教师先进个人、学生先进个人择优推荐上报,经团委委员会议审议最终确定。社会实践教师先进个人将有资格参与校级社会实践优秀指导老师的评选。

3.优秀论文

各单位在初评的基础上推荐,由校团委组织评比,择优确定。

4.优秀组织奖

在学院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由校团委组织评比2个优秀组织奖。

三、上交材料要求

1. 材料内容

1)各学院社会实践工作总结

各学院团委要对今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附上活动照片及有关图文、视频材料、在新闻媒体上发表的活动报道等。

2)推荐材料

请根据各实践队伍的开展情况和推荐材料,认真审核,择优上报,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2. 上交要求

各学院社会实践工作总结上交电子稿;汇总、推荐及优秀组织奖申报材料纸质电子各一份;申报优秀论文附电子稿。所有书面材料统一用四号宋体、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请于10181600前一式一份送校团委(望院A209)。电子稿请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邮箱450271606@qq.com。联系人:邱萍   88218250。申报寻访校友专项优秀团队材料发校友办,邮箱51467343@qq.com。联系人:邹蕾 87318760

 

附件1:2019浙江外国语学院社会实践评优推荐名额表.doc 

附件2:浙江外国语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先进个人(教师学生)汇总表.doc

附件3:浙江外国语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推荐表.doc 

附件4:浙江外国语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教师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附件5:浙江外国语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学生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附件6:优 秀 论 文 申 报 汇 总 表.doc

附件7:浙江外国语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申报表.doc

 

 

 

 

 

 





共青团浙江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