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2〕165号)文件精神,结合《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浙外院[2012]53号)有关规定,现将本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15级全日制本科学生,2016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015级学生只可申请在所学专业学科门类内转专业,2016级学生可申请在全校范围内转专业。
二、申请条件
详见《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浙外院【2012】53号)第三、四、十六等条款。
三、时间安排
1.2016年12月13日前,学院制定各专业转入计划及考核录取办法报送教务处,学生上网查询http://jwc.zisu.edu.cn/实施办法及考核时间、地点。
2.2016年12月19日前,学生登录“浙江外国语学院URP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网上提交转专业申请,同时纸质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所属学院;
3. 2016年12月22-30日,各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结果报教务处;
4.期末考试结束一周内教务处审核确定拟转专业名单,在校园网公示,公示结束正式发文;
5.下学期开学转专业学生持学校公布的转专业文件及原成绩单到新专业报到注册。16级转专业学生的英语分层学习仍按原级别进行。
四、其他事项
1.申请者以“浙江外国语学院URP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报名为准,每位转专业学生限报一个专业志愿;
2.以“特长生”为由申请转专业者申请表应注明“特长生”,不得再参加面试考核排序,报名与材料提交与其他转专业学生同步。申请“特长生”转专业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以学校公布期刊目录为准)发表相关学术论文;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研究成果被厅局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获厅局级及以上奖励。
3.转专业考核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考核结果只作排序,确实不符合条件者须注明原因。最终转专业名单依据考核排序及专业排名确定。
4.相关学院要做好学生学籍材料的转出、转入工作。
5. 2015级学生经学院认可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可申请降级转专业。
附件:1.学院拟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doc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