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9年度个人科研奖励工作及学院(部)考核工作,科研处将统计2019年各有关单位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完成情况。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 成果统计方式
本次统计工作采用“成果认领和补充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科研处提供“2019年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成果认领清单表”(附件1,以下简称“成果认领清单”),在清单内的成果实行“成果认领”;不在清单内的成果实行“补充填报”,填写“2019年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成果补充填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成果补充填报表”)。
2. 办理流程及办法
成果认领流程:(1)认领成果,核对相关信息;(2)填写“成果认领清单”认领栏中信息;(3)进行团队成果分配(可选)。
补充填报流程:(1)成果补充填报:不在成果认领清单中的成果,请填写“成果补充填报表”;(2)按“科研成果补充填报说明”(附件3)要求提供佐证材料;(3)学院初审:学院审核教师个人填报的科研成果及佐证材料;(4)进行团队成果分配(可选)。
团队成果分配办法:若成果为多人合作成果且需要进行业绩点和奖励分配的,则统一由项目负责人或成果第一完成人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科研团队科研成果年度分配表”(附件4)。
3. 业绩点和科研奖励计算办法
科研业绩点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学科研育人业绩点计算标准(修订)》(浙外院办[2016]89号)文件执行。科研奖励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科研奖励办法》(浙外院办[2014]65号)、《浙江外国语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印发科研管理若干补充规定的通知》(浙外院办〔2015〕106号)文件执行。学术期刊级别目录以最新版为准,若目录在本年度内有更新,则新版本目录和上一版本目录同时适用。以上相关文件材料见附件5。
4. 时间安排
11月27日前:科研处收集整理科研成果清单并完成相应级别认定、业绩点、科研奖励计算工作;
11月28日-12月3日:各学院组织老师进行“成果认领和补充填报”;
12月4日,各学院(部)报送相关材料至科研处,科研处审查确认。
5. 材料报送
各单位科研秘书完成核对结果及补充材料汇总,提交以下4个材料的纸质版以及材料(1)、(2)和(4)3个材料的电子版:
(1)附件1:2019年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成果认领清单表;
(2)附件2:2019年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成果补充填报表;
(3)附件2中所需的佐证材料: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4)附件4:浙江外国语学院科研团队科研成果年度分配表。
纸质版材料加盖学院(部)公章后送至厚德楼312科研处。
电子版打包后发科研处邮箱:zisukyc@163.com,文件以“学院(部)+2019科研成果统计”的方式命名,如“英文学院2019科研成果统计”。
6. 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部)精心组织、认真仔细、按时完成科研成果统计工作。
(2)因涉及年度考核工作,请各学院(部)务必准时报送材料。逾期报送的材料将不予接收!
(3)凡发现申报成果有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将视情况启动相应处理程序。
(4)材料不齐全的成果请不要填报。未拿到原件的成果纳入下一年度统计。
(5)科研处联系人:何昀,电话:87103782。
附件:
1、2019年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成果认领清单表
2、2019年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成果补充填报表
3、科研成果补充填报说明
4、浙江外国语学院科研团队科研成果年度分配表
5、相关文件及期刊目录
科研处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