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是隶属于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生产制造卷烟,拥有“利群、大红鹰、雄狮”三大骨干品牌。公司紧紧围绕行业“卷烟上水平”的主要任务,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发扬“忧患、拼搏、创新”的核心理念和“敢想敢拼、善谋善为”的企业精神,致力于建设更具有影响力的优秀企业。现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开招聘如下专业人才: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42个专业(岗位)共234名人员,具体招聘专业(岗位)、人数、条件、要求详见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或技师学院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主要为2013年应届毕业生,国家“985”、“211”工程全国重点高校优先)。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及英语四级(留学归国人员英语条件例外)以上等级证书。
(二)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可以放宽到30周岁(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相关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3年4月19日9时—4月27日16时。
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专业(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3年4月28日8时—5月6日24时。
资格初审原则上按1:8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报考人员超过规定比例的,本公司有权进行甄选,同一岗位报名符合条件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参加笔试。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资格初审结束后,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应聘资格的取得(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3年5月15日—5月17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三、笔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
笔试时间、地点:2013年5月18日,杭州市内,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间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根据考试科目所需作答的时间确定,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可在2013年6月初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具体查询时间请留意网上通知。
四、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各招聘专业(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3人的按1:4,≥3人的按1:3)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以电子邮件或短信通知本人。
以上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确认。若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需提供下列资料: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师学院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应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的人员还应提供学位证书及英语四级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有外语等级要求或职业技能等级(执业资格)要求的应提供相应的外语等级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经面试综合评价,应聘者无法满足报考岗位工作要求的,公司有权减少招聘职数或放弃。
六、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我们将以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直接通知本人。
七、体检
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八、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我们将以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直接通知本人,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并发放《录用通知书》。正式录用后,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在2013年4月19日—4月27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4、应聘人员参加应聘过程中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