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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学院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国际经济与旅游管理学院 时间:2016年03月28日 15:10:50 点击数:

各党支部:

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浙外党〔2015〕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党建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年满十八周岁,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

2、遵守校规校纪和学院各项管理规定,不违反纪律,对自己严格要求,无旷课行为。

3、在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突出,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成绩良好;原则上,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前一个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50%,且无不合格科目(补考或重修通过视为合格);对担任校、院主要学生干部且表现突出,或有突出贡献的受到校级以上嘉奖的同学,经党支部推荐,党总支审核可破格确立。

4、品行端正,团结同学,群众基础扎实,在群众中有较好的认可度,是团组织推优对象。

5、积极参加校、学院组织的活动或组织策划学院、班级的学生活动,表现良好。

二、具体安排

1、各支部严格按照以上条件开会讨论并通过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员,并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2、各党支部于4月15日之前填写并上交《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至梁汲媛老师处。

国际商学院党总支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