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毕业清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2016年4月18-22日确定为2016届毕业生课程清考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成绩未达要求的2012级本科生,2013级高职生及2014级高职3+2学生。
二、组织方式:
通识课、外语技能课教务处集中安排在4月21-22日清考,专业课由学生所属学院在清考周安排完成,课程所属学院协助完成补考试卷出卷、阅卷工作。
三、考试科目:
1.本科补考科目包括通识课《综合英语》(三)(四)、《高级英语》(一)(二)、《中级英语听说》(一)(二)、《高级英语听说》(一)(二)、《计算机基础》(二)、《高等数学》(一)(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大学体育》及学生未通过的专业课程;
2.高职补考科目包括通识课《基础英语》(一、二)、《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一、二)、《高等数学》、《高等数学》(一、二)、《大学体育》(二)及学生未通过的专业课。
四、报名方法:
学生向所在学院办公室报名,学院汇总后将文本和电子文档报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8日。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发准考证,考生根据通知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对应课程考试。
2.本科英语按课程进行,高职英语设《基础英语》(一、二),只考一个级别者参加对应级别补考,同时补考两个级别者按就高原则补考。
3.高职计算机课程、高等数学课程补考按级别进行,需补考两个级别者应分别参加两个级别的考试。
4.学院组织安排的专业课补考应在第8周内完成,若时间安排不下可适当提前。补考成绩两天内公布,请学院及时将补考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5.由于本考试直接关系到部分学生的毕业,请各学院务必认真细致地做好报名工作,及时通知相关毕业生参加考试以免误期。学生报名必须经学院教务办审核才有效,教务处不受理个人报名。
6.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学生证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七、成绩说明
1.本次补考,英语课程补考成绩仅作毕业审核依据,与外语水平考试不挂钩。
2.同一门课程较高级补考合格者可认定较低级别课程成绩合格,所有补考成绩合格均记为60分。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