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6年浙江外国语学院
校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2016年浙江外国语学院校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13级普通本科生;未通过校学位外语考试的2012级普通本科生;因学位外语不合格未授予学位的15届毕业生;当年申请学士学位的2016届成教本科毕业生。
二、考试类别
考试类别
| 考试对象
| 免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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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四级
| 非英语类、艺术类学生
|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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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三级
| 音乐学、美术学专业学生
| 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6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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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专业四级
| 英语专业学生
| 全国大学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以上
|
日语
| 日语专业学生
| 通过日本语能力测试一级(二级),或日语托业考试700分以上
|
法语专业四级
| 法语专业学生
| 全国法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
西班牙语专业四级
| 西班牙语专业学生
| 全国西班牙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
阿拉伯语专业四级
| 阿拉伯语专业学生
| 全国阿拉伯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
第二外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
| 英语专业学生
| 浙江省大学日语(法语)三级考试60分以上
|
三、时间安排
1、2016年4月1日前,学生向所在学院报名;
2、2016年4月8日前,学院审核汇总,核实无误后打印汇总报名单,加盖学院公章,交教务处教务科,同时将电子表发送zhengqun@zisu.edu.cn;
3、2016年4月15日,教务处公布考试安排表,学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准考证;
4、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语种及等级
| 地点
|
2016年4月24日
| 09:00-11:00
| 学位英语四级
学位英语三级
学位二外(日法西语)三级
| 小和山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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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 学位英语专业四级(含听力)
日语(含听力)
法语专业四级(含听力)
西班牙语专业四级(含听力)
阿拉伯语专业四级(含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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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注意事项
1、校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2、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严禁进入考场;
3、专业四级考试有听力测试,请考生自带耳机。
五、其他
1、学校不另外制发“校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成绩证明(书)。
2、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向教务处提出查卷申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由于本考试直接关系到部分学生的学士学位,请各学院务必及时通知相关毕业生,认真细致地做好报名工作,以免误期。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16年3月22日